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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信息公示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05-05 09:46:47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不存在2022年度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2022年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在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公司在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方面遵循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总体符合要求,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各营运环节,风险关键点基本实现全覆盖,重点活动控制充分,能够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 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我们认可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成效,同意评价报告的结果。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已就该议案有关内容事先充分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鉴于公司本年度亏损,以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皆为负的实际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财务状 况相匹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职务情况分别实行固定年度津贴以及标准年薪和超额净利润激励相结合的制度,标准年薪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公司 2022 年度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以及履职考核结果相符,履职考核程序 和结果符合公司薪酬政策,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合理、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规有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业务的 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 生过逾期或借款无法偿还情形。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事项。 

七、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安全性较高 的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本项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八、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公司经营 相关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行为,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鉴于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效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允合理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续聘其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稳 定性和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鉴于此,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十、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 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导致的风险以及 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稳定发展。该事项的决策 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 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最新 会计准则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多 吉 管一民 李家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