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投资者关系信息公示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日期:2023-05-04 17:55:1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27 日,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 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日常经营中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投资收益。购买的理财产品同时可质押作为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2、投资金额:根据当前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流动性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 8 亿元的自有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 为期间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适当时机,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风险评级在中等及以下、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 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的 理财产品。 提请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投资,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理财业务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理财 业务的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对投资产品进行筛选评价、分析论证后,在符 合风险可测、可评估、可承受原则的前提下,方提出投资产品投资购买需求。 

3、公司实施部门将及时跟踪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4、公司监察审计部为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投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等进行监督,并监督财务部门的账务处理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流动性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构成影响,又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为公司获取良好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安全性较高的理 财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 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本项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