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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信息
智慧农业 产品试验中心屋面维修工程招标
日期:2023-07-25 13:53:09

我公司拟对产品试验中心屋面进行维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工程有关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工程名称:智慧农业产品试验中心屋面维修

(二)、工程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 58 号厂区内

(三)、工程规模:屋面维修面积约400

(四)、施工要求:

屋顶风机及排风口做防水13处;

②天沟171m维修(含落水管漏斗)清理维修。

梁结合处伸缩缝29.6m3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铺贴;

屋面原防水材料损坏约400拆除及清运

品牌要求:3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山东“宏驰”、广州“雨虹”等类似品牌)

(五)、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工期要求: 30个晴天。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现场踏勘时间: 2023年8月2日

(十)、书面递交(或传真)疑问截止时间:2023 年8月4日下午4:00 前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8月 8日下午1:30前

地 点:江苏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区希望大道南路 58 号,智慧农业财务管理部。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 8日下午1:30

地 点:江苏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8 号,智慧农业财务管理部。

二、投标报价:固定单价法。

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实力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察看现场后,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结合招标文件对工期、质量等要求报价。

报价采用按招标清单报出综合单价、工程量(参照招标文件(一)、(三)、(四)结合施工现场自行准确计算)、材料要求及品牌名称,注明增值税发票开票税率。

三、评标及定标办法

 原则上是经评审的合理低标价者中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3、具有类似屋面工程施工经验;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需在2023年8月8日12:00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5000.00)。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205室开具收据。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户 名: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109660109000000713

开户行:江苏省盐城市工行营业部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将没收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1、投标发现串标者;

2、哄抬价格者;

3、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三日内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者。

六、投标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承诺书,对工程质量、工期、报价、材料品牌、增值税专用票税率及施工方案和其它事项做出明确承诺;

2、授权委托书;

3、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委托书、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证书、类似工程证明文件(以上均为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标书上分别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4、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报价单(需注明材料品牌);

5、投标文件应装入封袋后在封口处密封并盖章。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6、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应标明正、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七、投标有效期限:20天

八、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中标单价*实际施工工作量得出总价。

2、工程款支付方式:无工程预付款,现汇方式支付,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完工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50%,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结算总价的30%,余额20%做质保金(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总价的结算10%,第三年支付结算总价的5%,第五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九、其它要求事项

1、中标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投标方应对所报材料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3、评标、定评等不再另行通知,只通知中标方,对未中标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投标方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踏勘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

一切费用,招标方不承担投标方任何费用。

5、中标方如不能按时完成工期要求,每延迟一天工期罚款500元。

6、中标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招标方要求保护的地下、地上管线或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

7、中标方施工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的有关手续,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因非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中标方在招标方厂区内施工,应加强施工队伍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厂纪厂规,文明施工。如有违反,按规定处罚。

9、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执行。

十、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点此下载

十一、联系方式 

财务管理部,联系电话(兼传真):0515-88881818

人力行政部:  0515-88881658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