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招标采购UPS电池,现向贵单位发出投标邀请,若同意有关要求,请参加投标。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招标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地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地点:
(1)招标货物名称:UPS电池,技术规格要求:见第三部分;
(2)交货期:写在报价单上;
(3)交货地点:公司指定地点
4、投标地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202室。
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2时前,逾期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2时
7、开标地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议室
8、联系方法
联系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5-88881818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58号 邮编:224000
第二部分 投 标 须 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UPS电池及相关项目。
2.定义
(1)“招标人”系指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公司的独立法人。
(3)“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竞争实力最强、赢得供货合同的投标人。
(4)“用户”系指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设备。
(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货物运输、安装、测试、检验、调试、等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方条件
1.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持有已通过工商局年审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 所有硬件设备必须保证原厂正品,不接受拆装配置,原厂整套生产。
3. 具备良好的供应和实施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不允许分包、转包或联合招标。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投标需交报名费100元,投标结束后不管是否中标一律不退。
6. 本标需提供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招标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205 室开具收据。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合同期满后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户名: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96601090000007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投标文件的语言与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资料、往来信函等使用语言为中文。
(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图形符号等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①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投标函格式”;
②投标报价表;
③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配置及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描述;
④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⑤投标人情况简介;
⑥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兑现这些承诺所具备的条件和保障措施;
⑦投标人能够给予招标人的其他优惠条件。
(2)资格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③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投标报价
(1)设备清单见附件2。
(2)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报价应是货物(技术)交付之前包括货物及运输、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等的最终报价(含13%的增值税)。
(4)投标报价应提供单价及本次投标总价。
(5)投标人应详实提供设备投标报价表。
(6)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4.有关投标的其他规定
(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幅面规格A4并装订成册,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文件须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分别加盖“正本”“副本”印章。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
(3)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全部投标文件应装入同一密封袋内,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电话、联系人。
(5)投标人投标时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的变更,如果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6)投标有效期限:30 天。
四、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地点和时间开标由招标人确定。
(2)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3)如本次招标的投标价明显高于招标低价,本次招标视为无效。
(4)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到场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根据招标人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评标主要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质疑、综合评审、择优定标。
3.中标条件
(1)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报价合理,有综合竞争优势;
(3)相同品牌、配置,最低价中标。
(4)公司设定中标底价、超过底价,都作为不中标处理,报名费不退。
五、授予合同
1.招标人在授标时的权利
(1)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变更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
(2)若投标人数达不到法定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2.中标通知
(1)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厂商后,书面或电话通知招标人中标。
(2)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不解释落标原因。
3.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转包者,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并不退还保证金,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招标人可另选评标排序第二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另行招标。
六、验收
1. 设备验收:安装完毕后,无故障运行一个星期后才能组织验收。
2.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及验收标准,货物清单。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后,招标方提供货物储存和安装调试场所,并对货物质量、规格等技术指标进行检验;
3. 中标人未在规定日期进行安装、调试工作的,按如下约定支付违约罚金:
推迟一周,违约罚金为合同总额的1%;
推迟两周,违约罚金为合同总额的3%;
推迟三周,违约罚金为合同总额的5%。
七、付款方式:现金汇款。合同签订后首付全部货款的30%,中标人须在首付款支付后交货周期内将设备全部送到指定位置进行安装调试。在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三周后支付70%。
八、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发现串标者;
(2)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五天内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转包。
(3)其他违反本次招标活动的情况。
九、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在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本标书可在我公司官网上(http://jd.dongyin.com/)自行下载。点击下载